山西财经大学本科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实施方案
为了落实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以下简称本科生)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工作,根据《山西财经大学关于制定普通全日制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010版)的实施意见》(晋财大校[2010]34号)文件精神,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根据教学进度安排为期一周的社会实践教学活动。为了保证该活动能够制度化与规范化,提高社会实践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的实践能力与综合素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周的目的
安排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的目的是:通过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引导全校一、二、三年级各专业本科生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接触社会、了解国情,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走正确成长成才的道路。
二、活动周的内容
1、结合国家或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进行专题调查,接触实际,了解国情,了解社会;结合所学专业,到相关的部门、企事业单位、农村参观学习、劳动实践,了解业务流程,熟悉专业实务。
2、聘请一些富有社会实践经验的专家、学者、成功人士为学生举办与本专业有关的专题报告和系列讲座,开阔学生的视野,提高认识社会的能力。
三、活动周的组织管理
学校成立由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处长为副组长、各学院院长为成员的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领导组,负责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工作。
各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为副组长、系(教研室)主任为成员的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的组织和检查工作。
四、活动周的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安排,结合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特点,认真组织,妥善安排,制定本学院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的实施方案(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形式、指导教师及经费预算等)报送教务处审核。
2、各学院可根据本学院实际情况,灵活选用多种形式完成社会实践教学活动。
3、各学院要将社会实践教学活动与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统筹考虑,尽可能地在实践教学基地进行社会实践教学活动。
4、各学院在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未完成的内容,可在假期组织学生继续完成。
5、各学院可以把社会实践教学活动进一步深化,按照社会实践教学周的内容与工作要求,在寒、暑假为本科生各安排为期一周的社会调查活动。
6、本科生导师应履行导师职责,按照学院的统一安排,全程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教学活动。
五、活动周的考核
1、社会实践教学活动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科研训练与素质拓展的一项重要内容,学生须于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结束后,撰写社会实践报告,由指导教师按五级计分制评定成绩,并将成绩报送教务处。
2、各学院可按学生人数的2%推荐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评选出该学年的优秀社会实践报告。
3、对在社会实践教学活动过程中弄虚作假、特别是抄袭报告者,一经查实,将依据《山西财经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考试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结束后,各学院要对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报教务处备案。
六、活动周的经费管理
1、学校设立社会实践教学活动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
2、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经费按每生50元计拔。经费的开支范围包括:①接待单位有关费用;②专题讲座酬金;③交通费用;④办公费用;⑤教师指导、阅卷费用,等等。
3、各学院在每年的社会实践教学活动周实施方案中提出比较详细的经费预算,经教务处审核后,按预算执行。不符合经费开支范围的开支不予报销。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