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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西财经大学2012年度执行预算》的通知

2012/04/09 09:20:15人浏览

各学院、部、处、室,教辅及直属单位,科研单位:

《山西财经大学2012年度执行预算》经2012331日校党委常委扩大会议研究通过。为进一步规范财务行为,保证财务预算执行的合法性、严肃性,依据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2年财务预算执行中的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总体思路和编制原则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校党委、校行政确定的2012年我校重点工作目标和任务,科学编制执行预算,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积极推行学院预算改革,加大教学、科研和学科建设经费支持力度,促进团队建设和创新项目建设,推进预算信息公开,为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提供财力保障。坚持财务改革,完善机制,提高效益;坚持收支平衡,量入为出,增收节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稳定运行;坚持依法理财,民主理财,财务公开。

二、预算项目

2012各党政管理部门、教辅部门、直属部门及科研部门经费预算项目包括:部门定额包干经费、部门一般项目经费、部门特殊项目经费;2012各教学部门经费预算项目包括:运行经费、专项经费、其他经费。

三、核拨标准

(一)2012各党政管理部门、教辅部门、直属部门及科研部门定额包干经费,按照教职工人数和规定标准核定(和去年一致),部门一般项目经费、部门特殊项目经费按照各部门2012年工作目标和任务核定。

(二)2012各教学部门经费

1、普通全日制本科学院(含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部门定额包干经费,按照教职工人数和规定标准核拨;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费,按照学年缴费总额的3%核拨。以上经费由学院统筹安排,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2、对外交流学院(中德学院)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按照学校收取学年学费总额的2%核拨经费。以上经费由学院统筹安排,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3、继续教育学院2012年上缴学校纯收入480万元,其余部分为学院收入。学院除人员经费之外的全部支出、合作办学单位留成等,由学院负担。学院须根据学校有关财务制度制定经费预算管理办法,报学校批准后执行。

四、审批程序

(一)进一步加强招待费审批和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山西财经大学公务接待管理办法》(晋财大党200515号),党政部门、教辅和直属单位(含具有管理职能的学院)的校内招待费支出均由学校办公室统一管理,接待部门分管校领导负责审批;校外招待费支出应从严控制,严格按照党群系统、行政系统由接待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招待费支出均从校控经费中列支,各部门不得在预算经费内列支招待费。

(二)进一步扩大部门财务审批权限,将定额包干经费和一般项目经费的支出审批权下放给各部门,由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党委党务活动经费由分党委书记)负责签批。各部门一次性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须经党政联席会议(或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财务处只负责审核支付,财务处负责人不再履行签批手续。

(三)部门特殊项目经费支出(教学部门专项经费),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并报分管校领导和财务处负责人签批后执行。各部门一次性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须经党政联席会议(或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四)校控经费支出,按照《山西财经大学财务预算管理办法》(晋财大校200997号)规定执行。

(五)专项经费支出,由分管校领导、分管财务校领导和财务处负责人签批后执行。属于财政专项的,应按照上级规定用途和额度支出。

五、工作要求

(一)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支出。2012年我校所面临的财务形势不容乐观,全校上下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困难,开源节流,保证财务工作正常运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财务预算执行工作,认真制定本单位经费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规范财务行为,严格控制支出。

(二)积极统筹财务运行,防范财务风险。各单位和部门要转变理财观念,强化责任意识,科学安排收支,防范财务风险。积极组织学费、公寓费、经营性收入等的收缴,责任明确,应收尽收。对关系学生和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支出款项,尽可能早作安排,及时支付

(三)大力增强节约意识,提高资金效益。要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经费管理,明确审批权限,增加预算“刚性”,杜绝浪费,节约开支,努力建设节约型校园,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