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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财经大学托管实验室低值易耗品

2013/10/24 15:25:18人浏览

本办法所指的低值易耗品是在实验教学工作中使用的,不属于固定资产管理范围内的物资。

第一条:低值易耗品的范围

材料:指一次使用后即消耗或不能复原的原材料物资,如金属、非金属、燃料、试剂等。

低值品:指不够固定资产标准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和设备,如低值仪器、仪表、工具、量具、科教器具、体育器材等。

易耗品:指玻璃器皿、元件、零配件、实验用动植物等。

第二条:托管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购买

托管实验室根据教学计划,提前一学期申报下学期实验所需耗材,经校领导批准后,一般耗材由实验教学中心组织集中购买;特殊耗材(不易保管、稀缺、易碎、易燃、易爆、剧毒、腐蚀、麻醉等特殊物品)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规定,经相关管理部门批准后,由各托管实验室自行购买,实验教学中心统一负责报账。

第三条:托管实验室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一般耗材由实验教学中心集中购买后建立耗材明细账、领用材料登记簿,指定专人保管和登记,各托管实验室根据教学计划到实验教学中心统一领取使用;特殊耗材由各托管实验室自行购买并建立耗材明细账、使用材料登记薄,并指定专人保管和登记,仓库管理员要及时编制耗材进出库报表,每月进行一次账、卡、物核对检查,在本学期结束前上报实验教学中心。

2、各托管实验室仓库管理员要对保管的耗材安全负责,耗材摆放要整齐、有序,保持仓库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鼠和防蚁工作。

3、对于贵重、稀缺、易燃、易爆、剧毒、腐蚀、麻醉、污染及放射性物品,要有专人、专柜保管,实行“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精确计量,严格审批,限量使用,坚决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的发生。